甘肃省文化产业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甘肃文化产业教育集团发布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168



甘肃省文化产业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甘肃省文化产业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经费的管理(以下简称集团),提高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集团牵头单位投入;


 (二)接受捐赠。包括社会捐赠和集团成员单位的自愿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如通过社会培训、教材编写、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实训基地有偿使用等多种方式筹集的资金;

 (四)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资金主要开支范围:


 (一)人员经费开支范围:集团聘用的行业企业客座教授、各 工作委员会、各专业(群)建设分会外聘的专兼职人员劳务补贴、成员单位兼职人员(理事及日常主要联络人员)工作补贴(主要为交通

 、通讯补贴);


 (二)表彰奖励经费的开支范围依据集团各类先进评比办法确定的奖励项目实施;

 (三)日常办公经费主要开支集团秘书处、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群)建设分会日常办公所需的支出,包括材料费、印刷费、

 邮电费、信息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维修费、培训费等;


 (四)活动经费主要开支集团举办的交流会、报告会等活动的会议费、专家劳务费、招待费、材料费、印刷费、交通费等。

 第四条资金的开支范围和开支

 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经费年度预算。集团结合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及当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预算,明确主要开支项目和额度。

 第六条经费使用与报销


 (一)集团经费中安排集团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群)建设分会的年度工作经费。

 (二)集团秘书处的各项开支(含人员经费、表彰奖励经费),由集团秘书长审核,集团理事长审批。

 (三)涉及集团相关工作的服务外包项目,必须签订服务合同,并凭合同付款。

 (四)除劳务支出外,其它经费开支必须凭财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凭据报销。

 第七条 集团经费年度使用情况报告。集团每年年初申报预算的同时,对上一年经费使用情况按年初预算科目进行统计,形成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和绩效报告,并附开支明细清单,自觉接受集团各理事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集团发放的劳务费符合计税标准的,必须按规定代收代缴相关税收。

 第九条集团必须落实专门的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资金和账务等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团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如发现有截留、挪用、挤占集团建设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因管理

 善导致资金浪费、资产毁损、效益低下的,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做出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